【7.21暴動案】證人供稱有被告指嚇車廂內的人 辯方質疑並非同伙
發布時間: 2021/03/04 15:35
最後更新: 2021/03/04 18:44
前年721元朗白衣人暴動事件,6名涉案被告否認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6罪,案件今(4日)於區域法院續審。證人C續作供,C稱當晚白衣人向車廂內乘客襲擊,後面突然有人手持武器並指嚇車廂內的人,而第7被告鄧英斌亦在內。代表被告鄧英斌的大律師盤問C時稱,鄧當時與其他指嚇的人並非同伙,並向證人C指出「佢地唔識㗎你知唔知?」C表示不肯定,但指他們同行,均手持武器,但沒有互相毆鬥等。
證人C昨天開始作供,今接受代表第7被告鄧英斌的大律師謝英權盤問。謝問及C看見被告鄧英斌在月台走過時,是往哪個方向走。C表示不肯定,但指鄧走過時,他約有10多秒時間均望著對方,並清楚看到他的衣著。
C續稱,當部分白衣人在車廂外暫時停止施襲時,有另外一批人士拿著武器經過,有人大叫及手部有威嚇性的動作,C指鄧當時在其中,但他不肯定鄧用手持武器的手還是另一隻手作指嚇。
謝隨即讀出C於事發後3個月錄取的口供,C當時稱看見鄧經過,但不肯定鄧有否其他動作。謝讀至此句時停下,控方的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質疑「應該公道啲,你冇讀晒成句」。謝才補充下一句,指C接著稱肯定鄧拿著木棍經過,並與其他人向C及其他乘客指嚇。
謝向C指出,鄧當時與其他指嚇的人並非同伙,並問及C「佢地唔識㗎你知唔知?」C表示不肯定,但指鄧當時與他們同行,均手持武器,並沒有互相毆鬥,故認為他們有共同目的襲擊車廂內的人。
謝又指出,C的書面口供曾稱,手持木棍的鄧當時距離他兩米,但C庭上卻指鄧與他距離5米,質疑其口供不一致。C則指,不肯定是否錄口供時說錯,書面口供的2米應該是指被告與車門的距離,是他「搞錯咗」。謝強調,但書面證供寫得很清楚,並質問C「你識中文㗎?」C同意,並再次承認「搞錯咗」。
謝另提及C的書面口供指鄧指嚇「月台上的人」,而並非車廂內的人,稱「你冇提及過被告指嚇車廂內的人,因為被告根本沒有指嚇你」。C強調當時是指月台的人,將他們與下層大堂的人區分開來。謝即回應指「你狡辯啫,證人」,隨即遭法官及主控官質疑是否指C「講大話」,謝則收回說法,指「我又唔係咁講」。
謝另外向C指出,C曾在網上看過其他資訊,最終才在認人手續中認出鄧是指嚇C的人,C則否認。
庭上其後播放1段從月台向車廂內拍攝的現場片段,當中一個截圖拍到第7被告鄧英斌身處現場,法官觀看片段後稱鄧當時手持一支啡色的棍棒。謝又向C盤問指,雖然案發當天無下雨,但車廂內很多人均有帶雨傘,C同意。謝又指出,現場片段拍攝到有人用雨傘反擊及擋格白衣人的襲擊。C則表示,只同意有擋格。聆訊明(5日)續。
6名否認控罪的被告為王志榮(55歲;運輸工人)、黃英傑(49歲;電工)、鄧懷琛(61歲;商人)、吳偉南(58歲;貨車司機)、鄧英斌(61歲;退休)及蔡立基(40歲;機械技工),他們否認暴動、有意圖傷害他人及串謀有意圖傷害他人等6罪受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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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欣樂